轉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規範應計入每月退休所得之社會保險年金計算方式一案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9876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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