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
轉知修正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
1141015(縣府函)轉知修正名稱-「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pdf
原函-人事行政總處.pdf
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