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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1號令釋公務員得否自行以街頭藝人身分或與他人約定以街頭藝人身分從事藝文化活動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109497806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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