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1年南投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案
一、 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11年3月14日投選一字第1113150036號函辦理。
二、 旨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訂於111年11月26日(六)舉行,須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 貴單位所屬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如參加相關講習、點領選票或投開票所佈置等工作時,建請貴單位准予公假辦理,以利選務工作遂行。
二、 旨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訂於111年11月26日(六)舉行,須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 貴單位所屬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如參加相關講習、點領選票或投開票所佈置等工作時,建請貴單位准予公假辦理,以利選務工作遂行。